瓦克夫法(Hukm al-Waqf)是伊斯兰教法的主要门类之尸。关于宗教慈善产业捐赠的法规。亦称瓦克夫制度。瓦克夫,何拉伯语音译,意为“保留”、“扣留”。特指“保留”安拉对人世间一切财富的所有权,或冒置部分或全部财富或能产生收益价值的土地飞产业,专门用于符合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宗教与社会慈善事业。由此而产生的留置财产的方式,后来发展为一种特殊的经济制度,历史上曾广泛流行于西亚、北非、南亚各伊斯兰国家。其特点是以奉献安拉之名义永久性地冻结了财产的所有权,明确限定了用益权,留作瓦克夫的土地、产业归安拉所有,只能用于宗教慈善目的。瓦克夫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原所有人从一开始就明确宣布,将其部分土地或产业的收益捐赠给宗教慈善事业(如用于兴建清真寺、学校、医院、浴池等),称为公益瓦克夫。一种是原所有人宣布,将其部分或全部土地或产业首先留归自己的子孙后代享用,直到没有合法受益人时,再用以赈济贫民和需求者,称为家庭瓦克夫或私人瓦克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