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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证据规则 (法学术语)
优势证据规则是对双方所举证据的证明力进行判断时所确立的规则,属于采信规则。即当证
欧阳本祺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欧阳本祺,男,1972年出生,湖南耒阳人,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
英美法 (法学术语)
英美法是以判例法为基础的英国法和仿效其法律的美国以及其他国家法律的总称。区别于以
个人本位 (法学术语)
所谓个人本位,在法学领域一般而言是与团体本位(国家本位)相对应的概念,正如政治学
司法能动 (法学术语)
司法能动,亦称“能动司法”、“积极司法”。“司法克制”的对称。司法机关应当避免机
印文特征 (法学术语)
印文特征是指印章印面结构特点在印文中的反映。鉴别印文的真伪就是将可疑印文特征与真
限制买卖 (法学术语)
限制买卖是指国家限制在一定主体范围内的买卖。《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法律、
精神损害 (法学术语)
精神损害是与物质损害密切相关的一种损害内容.其可以与物质损害同时发生,也可不同时
共同抵押权 (法学术语)
共同抵押权,也叫做总括抵押权或聚合抵押权,是指为担保同一个债权而在数项不动产、动
复核鉴定 (法学术语)
复核鉴定,是指为避免鉴定结果发生差错而再做一次复查审核鉴定的措施。如鉴定结论与其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法学术语)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是指诉讼活动涉及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或需要在国外进行的刑事诉
治外法权说 (法学术语)
治外法权说,是指外交代表的驻地象征着派遣国领土的延伸,外交使节仍然在本国,因此,
行政救济穷尽原则 (法学术语)
行政救济穷尽原则是不服行政决定者应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履行完全部的行政救济程序的原则
指示交付 (法学术语)
指示交付是指标的物由双方以外的第三人实际占有时,转让人将对第三人的返还请求权让与
任海涛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任海涛,男,1981年出生,河北廊坊文安人,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
刑事诉讼阶段 (法学术语)
在刑事诉讼中,要进行控告、举报材料的审查、询问、讯问、勘验检查、搜查、审查批准逮
善意占有 (法学术语)
善意占有,指的是无权占有的再分类。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自己无占
国家所有 (法学术语)
国家所有是指所有权属于国家的财产。在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国家所
集团犯 (法学术语)
集团犯就是结成集团而实行的一种犯罪。集团有基于直接接触形成的集团和基于间接接触形
著作权使用费 (法学术语)
著作权使用费是指作品的使用者因使用作品而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支付的经济报酬。指作品
对向犯 (法学术语)
对向犯,当事人处于不同的方向共同实施的犯罪。如重婚罪需双方当事人才能构成;贿赂罪
无限政府 (法学术语)
无限政府是指那种在其自身权力、规模、职能和行为方式上具有无限扩张,不受法律和社会
专项审批 (法学术语)
专项审批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前置审批是指一些特殊的网站内容在备案的时候 需要
账户质押 (法学术语)
账户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其银行账户所表彰的财产权利为标的向债权人出质以担保其
票据行为无效 (法学术语)
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
不良行为记录 (法学术语)
“不良行为”一般是泛指一切违反社会规范的行为,包括违反一般生活准则的行为,违反社
案件移交 (法学术语)
案件移交,法律术语之一,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门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法律和有关
一般犯意 (法学术语)
一般犯意是“特殊犯意”的对称。任何犯罪都应当具备的一般意义上的罪过或心理状态。英
逆权侵占 (法学术语)
逆权侵占(英文:adverse possession)是普通法法律概念,指房地产
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 (法学术语)
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人,法学术语。排除在精神病人之外的精神障碍人,如性变态者,露阴
间接责任 (法学术语)
直接责任的对称。民事主体依法对与其有特定联系的他人之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间接责任
传来证据 (法学术语)
传来证据,证据的一种,原始证据的对称。是指来源于他人转述或传抄等间接途径的第二手
抢劫犯心理 (法学术语)
抢劫犯心理(mind of convict with robbery)是指实施抢
不可分给付 (法学术语)
不可分给付,“可分给付”的对称。依债或标的物的性质必须一次全部履行的给付。如以不
陆海娜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陆海娜,女,比利时鲁汶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
转质权 (法学术语)
转质,是指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
正义法规 (法学术语)
正义法规是中世纪意大利佛罗伦萨城市共和国于1293年制定的“宪法”。规定长老会议
信访制度 (法学术语)
信访制度,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等参与形式与国家的
法庭笔录 (法学术语)
法庭笔录,是指记载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法庭上所作陈述的司法文书。由书记员制作
王座法院 (法学术语)
王座法院是中古法兰克人法律渊源之一,是各王朝,其中主要是加洛林王朝君王法令的通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