歼击轰炸航空兵,装备歼击轰炸机,担负消灭(压制)敌人部署在战术纵深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地(水)面小型和活动目标作战任务的航空兵。编配歼击轰炸机,兼有空战和突击地面、水面目标能力,可遂行多种任务的航空兵。又称战斗轰炸机部队。歼击轰炸航空兵的主要任务是:摧毁或压制敌方战役战术纵深的目标,对己方地面部队进行航空火力支援;击毁敌方飞机,破坏敌方机场,参加夺取制空权的斗争。也可执行战略轰炸和航空侦察任务。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已有少量飞机既执行空战任务,又攻击地面目标。20世纪20~30年代,英、日、意、美等国先后研制歼击轰炸机,但未大量生产和编配部队。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期,仍是将部分歼击机加装挂弹和投弹装置,以适应作战需要。1943年,英国和美国正式组建战斗轰炸机中队和联队,但编配的还是经过改装的战斗机。40年代末,美国首先使用战斗轰炸机这一名称。1955年,美国首次试飞专门设计的F-105战斗轰炸机。1957年,苏联空军组建歼击轰炸航空兵,编为中队、大队、团、师四级,配备用歼击机改装的苏-7歼击轰炸机;70年代中期,编配苏-24歼击轰炸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