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经四法(Pardes),哲学-宗教学-〔其他宗教〕-犹太教-〔犹太教教义典制〕-释经四法,犹太教的四种释经方法。“Pardes”的本意为果园、乐园,在《塔木德》中也暗指隐秘的神圣智慧。从13世纪起,卡巴拉主义者利用这个词的四个辅音字母(P、R、D、S)来概括圣经的四种意义及其对应的释经方法。其中,P代表“peshat”,即字面意思,所指向的方法是对圣经经文的语法、词义和历史背景的分析;R代表“remez”,即暗示,所对应的是运用字母数值、缩写等方法来破解圣经经文所暗含的意义;D代表“derash”,意为“寻求”,指《密得拉释》式的解释,即对经文意义作布道式的引申和发挥;S代表“sod”,即“秘密”,与之相应的是对经文的神秘主义或卡巴拉主义的解释。最早将这四种释经方法汇集形成一个专门术语的,可能是《佐哈尔》的编者M.de莱昂(Moses de León,约1240~1305),但他的相关著作《乐园之书》已佚。现存最早明确论述释经四法的是B.本·阿舍尔(Bahya ben Asher,1255~1340)于1291年完成的《摩西五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