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座大使(apostolic nuncio),哲学-宗教学-基督教-〔制度、法规〕-宗座大使,最高等级的教宗使节,代表宗座在邦交国和地方教会圣统制当中履行稳定的职权,同时处理外交和教会事务。又称圣座大使、教廷大使,但后者属于通俗但并不严格的称谓。宗座大使的等级与外交大使同等。宗座大使的使命既是政治性的,也是宗教性的,即涵盖所有与教会(尤其是罗马宗座)利益攸关的圣、俗事务。根据1961年4月18日签订的《维也纳外交公约》,宗座大使以国际公法的形式享有驻在国外交使团团长这一特权;在没有宗座大使但设有代理大使(Pro-nuncio)的邦交国,以及派驻有宗座代表(Apostolic Delegate)的非邦交国中,代理大使和宗座代表作为教宗委派的与宗座大使地位同等的教宗使节,并不享有驻所在国外交使团团长的特权。另外,代理大使仅在1965~1991年间短暂作为教宗的外交代表形式,现已不复存在。在未设立宗座大使的邦交国中,公使(Internuncio)则具有“特别代表和全权公使”的地位。从历史上来看,宗座大使的出现恰恰是为了模仿相类似的世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