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法根同志1933年6月生于山西省高平县贾村。1949年2月在太岳区公安总局参加革命工作,195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省公安厅秘书处、办公室干事、科员、秘书、科长,1983年11月任省公安厅档案馆馆长,三级警监,副研究员,1993年7月离休。曾任中共山西省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委员,政协第六届山西省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委员,山西省档案学会常务理事兼档案学术部主任,第一、二届山西省档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山西省地方志学会常务理事,《当代山西》编委会委员,山西省警察学会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中国档案与文秘研究所特聘研究员。1956年被评为全省档案战线模范工作者,出席全国档案资料工作先进经验交流会,受到周恩来、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多次被评为省直机关优秀党员、档案工作先进工作者等,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1989年9月,省公安厅授予“从事公安工作四十年”荣誉证书。2001年7月公安部授予“离休人民警察”荣誉证书和荣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