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义(news justice),哲学-哲学-伦理学-应用伦理学,新闻活动通过传播信息、检测环境、引导舆论的方式作用于社会,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去审视社会现象,暴露和透视不平等的社会问题,最终维护社会正义以增进社会公共利益的实现。新闻传播者(包括新闻工作者和新闻媒体机构)在新闻实践中,势必依据一定标准的正义观进行新闻素材的采集、新闻信息的整理编辑以及新闻内容的发布。新闻传播者对新闻报道的事实内容、发布时机、传播方式的考量、选择以及呈现,必然是新闻传播者在作出价值判断后的道德选择。依据正确的新闻正义观进行新闻传播有利于人们正确认识周围环境和发展趋势,促进社会的健康有序发展。这就要求新闻传播主体在新闻实践中保持应有的正义精神和理念:①要保持相对独立的精神,真正成为为社会服务和为公众服务的“社会公器”。新闻应该以公开传播方式把新闻内容呈现在社会公众面前,不能被某一个人、某一利益集团所左右而为其私利服务。②要保持对待受众的平等态度,不带偏见地为所有受众提供平等的服务,不迎合部分受众的观念,同时要顾及少数人的合法权益。③要持有对待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