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chemical production enterprise),工学-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技术与工程〕-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须依照相关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依法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企业须配备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