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民政局
(学校)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0]21号),保留丰城市民政局,正科级,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市扶贫和移民办公室为其内设机构,副科级。(一)研究提出民政、扶贫和移民事业发展规划;拟订民政、扶贫和移民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民政、扶贫和移民工作的改革发展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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