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油污应急设备(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equipment),工学-交通运输工程-水路运输-船舶-绿色船舶-船舶防污染设备,为消除、减轻或控制船舶操作性和海难性事故中油类对海洋环境污染而配备的应急物资及其设备。根据《〈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MARPOL73/78)附则Ⅰ《防止油类污染规则》的有关要求,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应备有航行主管机关认可的《船上油污应急计划》。根据国家标准《船舶溢油应变部署表》(GB/T 16559—2010)的要求,中国150总吨及以上油船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船舶应制定《溢油应变部署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