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基础设施(competitive infrastructure),经济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激励性规制,同时具有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池塘资源性质的基础设施。基础设施一般指对产出水平或生产效率有直接或间接提升作用的经济项目,可分为纯公共物品性和准公共物品性的基础设施两大类。准公共物品性的基础设施又可分为消费上具有非竞争性却可轻易做到排他的俱乐部物品,以及在消费上具有竞争性却无法有效地排他的公共池塘资源,而竞争性基础设施就属于后者。公共池塘资源是一种人们共同使用整个资源系统,但分别享用资源单位的公共资源。在这种资源环境中,理性的个人可能导致资源使用拥挤或者资源退化的问题。竞争性基础设施一般具有“拥挤性”的特点,达到“拥挤点”后,每增加一个消费者,将减少原有消费者的效用。消费者都可使用竞争性基础设施(不具有排他性),如灌溉水渠,实际使用过程可由多个使用者同时或依次进行,但分别享用从基础设施中获得的资源单位(消费者从资源系统中占用或使用的量,可以理解为从灌溉水渠中抽取的水量),并且使用的人过多会减少其他消费者使用资源单位的数量,表现出竞争性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