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具价值理论(theory of instrumental value),经济学-经济学-制度经济学-老制度经济学-制度主义运动,由美国经济学家C.E.艾尔斯结合美国哲学家J.杜威的工具主义与凡勃伦思想的工具-仪式二分法创造的制度主义经济学理论。是艾尔斯制度主义经济学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艾尔斯认为,一切社会都是由工具体系和仪式体系两个部分构成,任何时代的人类行为中都表现出两股力量:推动变革的进步的、动态的、创造性的力量,以及阻碍变革的反进步的、静态的、抑制性的力量。技术是前一股力量的核心,后一股力量则表现为等级制、惯例习俗、意识形态、教义、仪式上的恰当性等。社会是在推动进步的工具体系和阻碍进步的仪式体系二者的对抗中发展变化。要实现人类的进步,通向一个合理的社会,需要把工具体系的价值观树立为全社会真正的价值观,遵从科学和技术中体现出来的工具价值,这种价值等同于连续性,或者凡勃伦所说的“保持机器运转”。艾尔斯认为工具价值至少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自由、平等、安全、丰裕、卓越。工具价值理论后来被美国经济学家M.R.图尔发展成为社会价值原则,是新制度主义理论体系的主体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