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草地监理(China grassland supervision),经济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生物资源经济学-〔草地资源经济学〕-〔草地资源制度〕-中国草地监理,在中国,代表国家执行草原法制的机构与人员的总称。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中国已有内蒙古、新疆、黑龙江等省(区)建立了省(区)级草原监理总站及州(盟、地)、县(旗)级草原监理站与相应的监理队伍,在贯彻实施草原法制中起了积极的组织保证作用。草原监理所的工作人员清点转场牲畜数量中国草原监理是主管草原管理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农牧部门为专门执行草原法制,履行管理和处理违法案件的职权而设立的。中国县(旗)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牧部门或草原监理部门,除受本级人民政府委托,办理草原权属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组织协商调剂使用草原、处理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等事务外,可行使下列职权:①责令侵犯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②责令违法开垦草原者停止开垦,恢复植被;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③制止违法在草原上砍挖固沙植物或者采土致使草原植被遭受破坏的行为,并责令当事人恢复植被,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