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专家证人(psychology expert witness),理学-心理学-法律心理学-司法心理学-民事司法心理学-证言有效性评估,具有特定的心理学实践经验或专门的心理学知识,并对案件事实提出相关知识与意见的人。作为专家证人的心理学家仅仅提供与案件相关的知识与意见,并不能替代裁判者做出判断。早在1903年,德国心理学家W.斯特恩就对一起性侵犯案件发表过专家意见。20世纪70年代,随着记忆研究的蓬勃发展,许多心理学家走上法庭提供专家证言。这一时期,美国心理学家E.罗芙托斯撰写了《辩方证人》(1988)一书,探讨了许多她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的案例。心理专家证人能够提供证言的范围非常广泛,主要集中在3个方面:①目击证言。在法庭上,心理专家证人会提示裁判者注意目击证言是否受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从而影响其准确性。②受虐妇女。即关于受虐妇女对暴力行为的反应,以及受虐妇女综合征的专家证言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妇女会出现最终的暴力行为。③儿童性虐待。即在儿童性虐待的案件中,作为专家证人的心理学家会提供关于儿童作证能力的研究结论,以帮助法庭做出是否允许儿童作证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