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应急力量(social support of emergency management),管理学-公共管理-风险与危机管理-应急管理-应急法制,政府机构和企业之外,参与应急管理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及志愿者等。又称民间应急力量。社会力量的参与,是世界范围内应急管理的一贯做法。如国际红十字会、阿根廷白盔委员会等,都是应急管理中比较活跃的社会组织,并在各自领域发挥独特的作用。中国的城乡基层组织和各类社会组织一直在灾害应对、应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自救、互救,提高救灾效果。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和5月的汶川地震等重特大灾害接连发生,志愿者、公益组织、基金会等前所未有地在全国各地涌现,积极参与巨灾救援,受到越来越多的社会关注。2008年被称作“中国志愿者元年”,是中国各类社会组织大规模参与应急管理的开端。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这些社会组织弘扬高度的公共精神,以强大的筹资能力、专业运营机制为依托,建构健全的“志愿者”体系,从而有效地应对这些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