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重建法案(Congressional Reconstruction Acts),历史学-世界历史-〔北美洲历史〕-美国历史,美国南部重建时期由国会主导的重建法案。包括4个不断完善的法案,分别于1867年3月2日、3月23日、7月19日,1868年3月11日由国会通过并压倒总统的否决成为法律。提出背景美国内战结束后,A.约翰逊总统(1865~1869年在任)在制定南部重建方案时,把国会抛在了一边。约翰逊过于宽容的重建政策,使前叛乱分子纷纷重新控制了州政权。约翰逊相继否决了国会通过的《自由民局(补充)法案》《民权法案》,怂恿前叛乱州拒绝批准《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使内战的成果面临付诸东流的危险。与此同时,南部暴力横行,社会动荡不安,尤其是在孟菲斯和新奥尔良发生的暴乱,促使国会的各派共和党人团结起来,宣布与约翰逊的重建政策决裂,制定由国会主导的重建方案。1866年共和党人在国会选举中取得了足以压倒总统否决权的2/3以上的议席,为他们控制重建事务领导权,通过军事手段重建南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