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收益(land value-added revenue),经济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土地资源经济学-〔土地经济〕-土地增值收益,土地增值通过一定的方式实现的变现。土地增值是在土地开发利用或土地交易过程中所发生或表现出来的土地价格的增加,在实践中,也可能是以地租的形式表现,那就是地租的增加。土地增值是客观存在的,它不仅反映在土地交易中,还反映在土地利用中。只要有人类对土地的利用,作用于土地的活动,就会引起土地的增值。土地增值是长期的、渐进的、波动的。土地增值可区分为价格增值和价值增值两种形式。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大致有3种情况:①卖出土地获取价格增加值;②在持有过程中通过租赁、使用等方式获取的租金或经营收益增加;③土地增值收益再分配,如土地产权主体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支付土地增值税。前两种情况属于“一次分配”,由市场决定分配关系和分配结果。第三种情况属于收益再分配,即“二次分配”。对于土地增值收益的归属,理论界存在涨价归公、涨价归私、公私兼顾3种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