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隆古希宣言(Mulungushi Declaration),历史学-世界历史-非洲历史-〔南部非洲〕-赞比亚历史,1968年4月赞比亚总统K.D.卡翁达在穆隆古希宣布的赞比亚国有化计划。主要内容包括:①非赞比亚籍居民只能够在10个最大的城镇申请经营农村零售和贸易。②政府拥有的工业发展公司将持有26家主要的外资公司(包括饮料、道路交通、批发零售贸易公司)51%的股份。③新的道路服务和运输许可证只允许至少持股75%的赞比亚国有公司持有。④价值10万克朗以下的公共工程合同只允许赞比亚公民承接。⑤所有的外资银行必须向政府注册,所有政府业务必须通过新成立的国家商业银行进行。⑥所有的保险和建房互助会必须国有化,并成为政府旗下金融发展公司的半国营子公司。⑦较为先进的酿酒厂、制糖厂等企业成为政府工业发展公司的附属企业。该宣言标志着赞比亚开始实行国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