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比锡审判(Leipzig Trial of 1933),历史学-世界历史-〔欧洲历史〕-德意志历史,1933年A.希特勒政府在莱比锡对国会纵火案的所谓“案犯”进行的审判。1933年1月30日,德国总统P.von 兴登堡任命A.希特勒为总理。希特勒希望启动“总理可以不通过议会自行制定规章以代替法律”的《授权法》,为此打压共产党,以便在3月5日的议会选举中获得多数席位。于是,纳粹首脑集团策划了纵火阴谋。2月27日晚,国会大厦发生火灾,荷兰共产党人M.卢贝作为“纵火犯”被逮捕。次日,希特勒宣称这是由德国布尔什维克进行的恐怖活动。3月1日,纳粹政府宣布德国共产党为非法组织,随即大肆逮捕共产党人,包括E.托尔格勒等德国共产党领导和G.季米特洛夫等当时在德国的共产国际委员。尽管如此,纳粹党在3月5日的选举中仍未获得多数,但最后仍强行通过了《授权法》。审判现场同年9月21日,纳粹政府在莱比锡开庭审判卢贝及其“同伙”托尔格勒和季米特洛夫等人。卢贝无力应对审判,但季米特洛夫在庭上揭穿了纳粹分子的阴谋和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