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心理学(dialogue psychology),理学-心理学-理论心理学-心理学方法论,关于主体和客体是一种对话关系的心理学思想。打破主客体之间的界限,强调主客体之间相互开放和平等对话的关系,使生活意义回归到“对话”研究过程中的一种心理学研究取向。该学说强调在主客体的交互关系中所产生的新意义,这种意义既不完全属于主体,也不完全属于客体,而是双方共同作用的结果。在这种关系中,主体与客体都没有“独立意识”,也没有“依赖意识”,主体不排除自身的历史性,客体也不排除自身的历史性,两者的历史性在对话中得到新的诠释,而这种新诠释恰恰就是研究的对象或目的,即效果现实性。对话心理学认为在对人的研究中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所说的主客体,只应关注二者的相互作用,即相互理解,强调在“参与”或交互作用中获得真理或意义。①对话心理学首先要排除理性的“独白”,避免“人-物”关系的自然科学模式,不再把人当作理解人性的工具,而是把人当作目的。主体有自身的历史性和前见,客体也有自身的历史性和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