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体间是互相竞争的,但不是孤立的,每个群体都生活在自己的生态环境中。如果不是以“提供群体好处”作为补偿的话,利他者就会被狠狠地剥削,然后自然选择很快淘汰所有的利他者,群体渐渐消失。因此为了防止那些不懂得利他的个体最终成为该群体的领袖,群体也需要定期地拆分及重组来构成新的组合,或者至少和其他群体互换几个成员。Sober和Wilson认为,尽管在自然选择之下,每个生物个体之间存在着竞争。但从长远角度看,自私个体终将无法成功繁衍。因此可以把群体当作自然选择的载体,有了这样的前提条件,那些能提升群体竞争力(增强适宜性)的成员所具有的特质就会被选择出来,即便这些特质可能会降低群体内部某些成员的适宜性。所以,尽管自私的个体能比利他的个体拥有更多的后代,但是从总体上来说,拥有较多利他成员的群体能比拥有较多自私成员的群体繁衍更多的后代(由于利他成员会让群体获益),所以在整个种群中,利他者的总数将会保持在稳定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