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历史可以远远追溯到很久以前,但是真正引发女性主义运动的论述则大约在18世纪的后期才出现。最早期的女性主义者致力于所谓的“女人问题”,他们批判女人受到限制的角色,但他们不一定认为女人是弱势的,或者男人该因此受到谴责。女性主义思想开始于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如玛丽·维特雷·蒙塔古 (Mary Wortley Montagu)女士和孔多赛侯爵(Marquis de Condorcet) 提倡女性教育,还有许多自由派思想家,如杰瑞米·边沁要求在各个方面女人都该有平等的权力。第一个女性科学研究社团 (scientific society) 在1785年成立于荷兰共和国南方,一个叫做 Middleberg 的城市。女性专题期刊,例如专门报道科学议题,也是在这个时期开始风行。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在1792年所著的《女权的辩护》是最早期明确无误可被称得上是女性主义的作品之一,虽然以现代的标准,她拿女人与贵族相比并不恰当,因为贵族的菁英社会地位、娇贵、脆弱、以及容易在知识与道德上怠惰等等,都不像是现代女性主义者的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