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制度经济学发源于美国。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古典经济学在欧洲的大部分地方正进入全盛时期。然而在美国,这个一方面拥抱着资本主义和个人自由、另一方面又极度宽容异教徒的国家,出现了一个新的被称之为制度主义的异端思想流派。这是一个反正统理论的学派。这一学派在美国有过兴盛,也有过衰落,经过一百年的磨难,老制度主义的影响仍然在一些经济学家的制度分析中驻存。老制度经济学派的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世纪末年到20世纪30年代初,主要代表人物是凡勃伦,康芒斯、米契尔。第二阶段主要包括30年代和40年代。这是老制度主义从“旧传统”到“新传统”之间过渡的阶段,也就是凡勃伦和康芒斯等人到加尔布雷思和包尔丁等人之间经济理论过渡的“桥梁”,这一阶段的制度主义经济学家中,最重要的是米普斯和叭利等人。制度主义发展的第三阶段大体上是从50年代到现在。这个阶段的制度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包括加尔布雷恩、包尔丁、海尔布罗纳、华尔德等美国经济学家以及瑞典经济学家缪尔达尔。老制度经济学的创始人是凡勃伦、康芒斯和米契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