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丁美洲大庄园是殖民统治时期以来拉丁美洲土地占有制的主要形式。以大地产主占有大批土地为特征。西班牙1720年宣布取消拉丁美洲殖民地的委托监护制,葡属巴西的葡萄牙殖民者亦逐渐把自己的封地变为世袭财产,在此基础上,拉丁美洲开始形成新的大地产制,即大庄园制和种植园制,从而形成独立的政治、经济和宗教的综合体。西班牙属地还采用中世纪式的长子继承制,以防地产分散。背景介绍殖民统治时期以来拉丁美洲土地占有制的主要形式。以大地产主占有大批土地为特征。西班牙1720年宣布取消拉丁美洲殖民地的委托监护制,葡属巴西的葡萄牙殖民者亦逐渐把自己的封地变为世袭财产,在此基础上,拉丁美洲开始形成新的大地产制,即大庄园制和种植园制(见单一产品制)。大庄园制特征大庄园的生产属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利用乡村的多样自然条件,以求得庄园经济的稳定和独立,大庄园的土地面积通常在1000公顷以上,有的达几十万公顷。典型的大庄园一般划分为农田、牧场、森林等区域,生产本身所需要的谷物、棉花、肉类、木材,砖瓦、石灰、盐等也自行制造,不少庄园也为附近矿区或市镇提供一定数量的谷物和其他农副产品。每个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