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public hospital),管理学-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管理-公共卫生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政府举办并投入资金运行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运行和发展目标不是为医院或者其成员谋取最大经济利益,而是保证医疗服务提供的公平、可及,保证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些国家的公立医院免费为国民提供医疗服务,其成本完全由政府负担。在中国,公立医院是医疗服务提供的主体。分为三级:一级为农村乡镇卫生院或城市社区医院,二级为县级医院,三级为城市医院。截至2016年6月底,中国共有公立医院12 958家,与2015年6月底比较,减少380个。“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是中国2009年启动的新一轮医疗体制改革方案确定的五项重点改革内容之一。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了《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