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域语言(register language),文学-语言文字-社会语言学-变异社会语言学-语言变体-功能变体,在某一社会活动领域内运用的语言变体。“社会活动”包括“生产”与“生活”两大类,“生产”指为社会提供产品或服务,“生活”指人们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的除“生产”以外的各种活动。有些领域对该领域的从业者而言是生产领域,对其他人而言是生活领域。因为每个人都身兼各种社会角色,活动于不同的生产与生活领域,因而一般人都程度不等地掌握不止一种领域语言。在韩礼德语域理论的基础上,李宇明2002年提出“领域语言”这一概念:“不同的社会领域对语言文字有不同的要求,语言文字的应用必须适应不同领域的不同要求,于是就必然发生各种各样的变化,具有不同领域的应用特点。这些不同的变化和特点,便构成领域语言学的研究对象。”其后他在一系列论文中呼吁加强领域语言和领域语言学的研究以及领域语言生活的规划。领域语言和语言生活密切相关。人们在不同领域内的语言生活要用到不同的领域语言,但领域语言又不等同于领域语言生活,前者包含于后者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