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矿遗迹(former mining remains),理学-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矿产资源分支-矿产资源-区域矿产调查-地质调查,过去进行过采矿、冶炼生产而保存下来的痕迹。中国采矿事业历史悠久,在三千多年前就开始开采利用铜、铁等矿产,用以制造生产、生活用具。由于开采条件、选冶技术、经济因素、自然与社会环境等各种原因,过去很可能只开采了矿床的一部分,如只开采了地表及浅部的矿体、高品位的富矿体,而较深部的矿体、低品位的贫矿体被遗弃;或只利用了矿石中的某些组分,在其附近常存在或仍可进一步发现具有工业意义的矿床。旧矿遗迹包括老矿硐(窿)、老矿坑、废石堆、冶炼场、矿渣、炉渣、废弃矿硐(窿)、废弃矿坑等,是重要的直接找矿标志。在找矿过程中,遇到旧矿遗迹时应进行必要的工作。通过对老硐、老坑、废石、炉渣等的清理调查和采样等工作,可以在最短时间内,用少量的工作,概略掌握矿产的种类、矿床规模、矿体产状、形态以及矿石质量等方面的资料,甚至扩大原矿床的储量,取得良好的成果和找矿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