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派制(Assignment System),历史学-世界历史-大洋洲历史-澳大利亚历史,澳大利亚早期殖民地时期指派流放犯为私人雇主劳动的制度。制度开始于1789年,早期人数较为有限。菲利普总督指派流放犯为殖民地官员无偿耕种土地或充当家庭仆役,私人雇主提供犯人衣食,以减轻英国政府的经济负担。1804年,在金总督统治时期,指派制已成为一种明文规定的通行制度。制度规定,私人雇主雇佣罪犯必须与政府签订协议,必须在至少1年内向被雇佣者提供衣物食宿,指派犯人工作时间应和为政府工作时间相同。同时,在满足私人雇主需要的前提下,被指派犯人业余时间允许自由出卖劳动力。指派制带有奴隶劳动的色彩,鞭笞是私人雇主逼迫犯人拼命干活的主要手段。1817年,殖民地已有2/3的流放犯在为私人雇主劳动。19世纪20年代以来,将流放犯作为主要劳动力的做法,已阻碍了殖民地经济与生产力的发展。随着殖民地资产阶级的成长和阶级结构的形成,废除流放制和指派制已成为广大中下层移民的共同呼声。新闻界和公众舆论都支持这一要求。1837~1838年,英国议会下议院被迫成立了由W.莫尔斯沃思爵士主持的委员会,对流放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