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笔人(penner),文学-出版学-编辑-〔编辑客体〕-著作者-执笔人,报刊社评论稿件、重要专题文章、书稿或政策文件的具体撰写者。执笔人撰写的作品一般具有集体或组织创作性质,执笔意味着代言表达,是对集体创作意图的贯彻执行。往往是由多人参与而由少数人代笔撰写。虽然具体起草撰写相应文本,但执笔人并不能称为作品作者,只是代表相关机构和作者群体立言而已。一般来说,执笔人作品的作者是所代表的那个机关、单位或作者群体,著作权应归代言主体享有,具体文责也应由相应的代言主体负主体责任。如,《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1日刊发的《推动全球科技创新协作》一文署名为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人是方力和任晓刚。执笔人的出现是集体或组织策划创作的必然结果。标注执笔人,一方面说明文稿作品具有集体劳动的性质,另一方面体现对执笔者劳动的充分尊重。在中国,有众多政治性及思想性强的专题报道、主题出版书稿和政策研究成果以集体或组织名义出版传播,执笔人在贯彻思想主旨、参与创作稿本过程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