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券(Assignat),历史学-世界历史-〔欧洲历史〕-法国历史,法国大革命时期发行的纸币,以此作为没收土地的担保证券。法国三级会议召开时期,城乡骚乱遍布全国,民众拒不缴纳捐税,政府深受财政问题困扰。为弥补国库空虚,1789年8月9日,制宪议会决定发放公债3000万利弗尔,利息为4.5%。8月27日,又发放新债8000万利弗尔,利息为5%。但两次公债都没有被认购完。11月2日,制宪议会颁布法令,所有教会财产归国家支配。12月19日,议会通过法令,建立特别金库,主要以拍卖教会财产所得为财源。随后,议会确定出售价值4亿利弗尔的教产财产,发行4亿利弗尔指券,面值为1000利弗尔,年利息为5%。1790年3月,在J.-S.巴伊的建议下,议会将出售教会财产的事务交由巴黎和其他一些提出申请的城市办理。指券先用于交换贴现金库的证券,以后用于支付所有公债。议会扩大了指券的使用范围,但还没有确定其为货币。9月28日,指券开始变成真正的纸币。10月8日,制宪议会允许发行50利弗尔和100利弗尔面额的纸币。同时,为了防止通货膨胀,允许发行80亿利弗尔的新指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