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郡(Qin Jun),理学-中国地理-中国历史地理-秦郡,中国秦朝政区。郡县制形成于战国时代。以郡统县,郡县直属国君。但战国时各国领土内只有一部分是郡县的辖境,另一部分是封君的封邑。秦朝废除封邑制,才将郡县制普遍推行于全国。《史记》中的《秦本纪》和《秦始皇本纪》都提到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初并天下为三十六郡。但都没有列举三十六郡的名目。《秦始皇本纪》又提到三十三年“略取陆梁地(指五岭以南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但《史记》没有一处讲到秦末共有多少郡。因此,关于秦郡的设置经过和郡的名目,长期以来史学界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说法。①《汉书·地理志》在京兆尹下注曰“故秦内史”。在各郡国下注称“秦置”“秦郡”或“故秦某郡”的,有如下三十六郡:河东、太原、上党、三川、东郡、颍川、南阳、南郡、九江、泗水、巨鹿、齐郡、琅邪、会稽、汉中、蜀郡、巴郡、陇西、北地、上郡、九原、云中、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南海、桂林、象郡、邯郸、砀郡、薛郡、长沙。在后序里又说:“本秦京师为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汉兴,以其郡太(大),稍复开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