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帖(household register),历史学-中国历史-明史-典章制度,中国古代用于征税派役及登记田产或人口的册子。又称户贴。明代徽州府祁门县江寿户帖唐代户帖是发给百姓用于征税派役的文书,这与明清户帖仅是登记每户人口的籍册明显不同。有关唐代户帖最早的记载见于唐文宗太和四年(830),当时的剑南西川宣抚使崔戎将一些按亩征收的杂税并入国家两税,然后“颁给户帖”。稍后的开成元年(836),中央政府计划以后把每年的两税钱折成粟麦征收,命令京兆府“夏季以前先造户帖”。这些户帖属于征税文书。由于文帖直接派发给差役户,因而也具有户帖特征。户帖不仅用于征税,还用来派役。作为征税派役文书,户帖实际来自唐代的公文帖。唐前期在正式公文中实际并没有帖,《唐六典·尚书都省》中记载6种下行公文,即制、敕、册、令、教、符,其中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都称为符,但武周时期折冲府有军帖,说明帖作为一种公文形式而存在。至中唐以降,公文帖渐多,如中书门下省的堂帖、州县和县乡之间的州帖和县帖。唐代户帖的经济功能在宋代得以充分发展,明清亦有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