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有制是指生产资料归个人占有的一种所有制形式。个人所有制指社会主义制度下的个人所有制。由马克思提出。他在分析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时指出,资本主义私有制是对小私有制的否定,“但资本主义生产由于自然过程的必然性,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这是否定的否定。这种否定不是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时代的成就的基础上,也就是说,在协作和对土地及靠劳动本身生产的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2页)对这种个人所有制长期存在着争论,主要有三种看法:(1)指个人消费品所有制。其论据是恩格斯在批判杜林歪曲马克思关于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论断时指出:“对任何一个懂德语的人来说,这就是,公有制包括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个人所有制包括产品即消费品。”(同上书第20卷第143页)(2)指生产资料公有制。认为消费品个人所有制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存在,谈不上“重新建立”。而马克思所说的个人所有制是作为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对立物提出来的,是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否定,应是生产资料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