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供给: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和拥有者( 卖者 )在某一特定的时间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下,对某种房地产所愿意而且能够提供出售的数量。形成供给有两个条件:一是房地产开发商或拥有者愿意供给,二是房地产开发商或拥有者有能力供给。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或拥有者对某种房地产虽然有提供出售的愿望,但没有提供出售的能 力,则不能形成有效供给,也就不能算做供给。 在现实中,某种房地产在未来某一时间的供给量为: 供给量 = 存量-拆毁量-转换为其他种类房地产量+其他种类房地产转换为该种房地产量 + 新开发量从微观经济角度来看,房地产供给是指生产者在某一特定时期内,在每一价格水平上愿意而且能够租售的房地产商品量。在生产者的供给中既包括了新生产的房地产商品(俗称增量房),也包括过去生产的存货(俗称存量房)。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新增商品房供给又包括销售的现房和期房(达到一定标准的预售房)。在商品房供给中以供给方式划分,又可以分为出售的商品房供给和出租的商品房供给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