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五条论纲》是马丁·路德为抗议罗马教廷销售赎罪券,于1517年10月31日张贴在德国维滕贝格诸圣堂大门上的辩论提纲,被认为是新教的宗教改革运动之始。马丁·路德在《论纲》中驳斥出卖“赎罪券”的作法,反对用金钱赎罪的办法。路德提出,教皇没有免除人的罪恶的权力,因此赎罪券可以免罪的说法是错误的。路德不仅质疑了赎罪券的功效,还揭露了赎罪券的本质——剥削,其意义在于,它第一次对天主教关于只有通过教会和教皇才能赎罪的说教予以公开的否定,因而被社会各阶层广为接受。路德此举触怒了教廷,随着事态的发展,《论纲》成为引发宗教改革运动的导火线。《九十五条论纲》译文如下:路德关于赎罪票效能的辩论(九十五条)出于渴慕真道、明辨事理的愿望;文学硕士、神学硕士和维登堡大学常任讲师马丁路德神甫拟主持对下列各条进行的公开辩论,并希望不能参加口头辩论者提出书面意见。 以我主耶稣基督之名。阿门。当我主耶稣基督说“你们应当悔改”(马太4:17)时,衪的意愿是希望信徒们毕生致力于悔改。不应当将“悔改”一词理解为忏悔仪式,即教士主持下的告解和补赎。但它也并非仅仅意味着内心忏悔,若无各种外部的苦行,亦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