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高潮,男,1956年1月29日出生于河南省南阳市,汉族,大学文化,南阳市人民检察院退休人员。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于2016年2月29日被南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3月1日被逮捕。2017年7月6号,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马高潮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对被告人马高潮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宪等共计人民币680000元。2018年8月7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日对故意驾车冲撞学生的被告人马高潮执行死刑。2010年至2014年,南阳市商人马某因离婚、财产分割、股东资格确认纠纷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