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兆地方为1913年到1928年间中华民国袁世凯政权及中华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的行政区划。京兆地方成立于1913年(民国二年)。属中华民国市级行政区划之一的京兆地方,其范围及规格大致沿袭民国初肇建前的中华民国行政区划与清朝行政区划中的顺天府或之后的北平市或北京市。就范围言,1913年因为改制,取代中国南京市再度成为中华民国首都地区的京兆地方,管辖县数量虽于几次改制过程,略有差异。但总括而言,远比清朝顺天府24州县小,不过比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稍大。其中大兴、宛平、良乡、房山、怀柔、顺义、密云、平谷、通县、昌平等十县在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市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