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刑事司法学院)前身为甘肃政法学院公安系,初建于1989年5月。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并转甘肃省教委批复,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甘肃政法学院公安分院。2016年4月,为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政策性调整,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在公安分院的基础上组建刑事司法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管理机制。公安分院是1996年9月经公安部同意,并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二级学院,受省公安厅和学校的共同领导,前身为成立于1989年的公安系。省公安厅厅长担任院长,学校校长担任常务副院长,分院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由主持行政工作副院长负责,教师和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