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质调查院成立于1999年10月,是根据国办发[1999]37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质勘查队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浙编[1999]37号),以原浙江省区域地质调查大队为基础组建而成,省编委浙编[2003]159号文确定本院的单位性质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直属的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1年3月和2012年1月,经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我院增挂"浙江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和"浙江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牌子。院党政工团组织机构健全,党委下设8个党支部;院下设4个职能部门,11个二级生产单位;院工会下设4个分工会。全院现有在职职工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