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安全保障条约,是1951年9月8日日本与美国在旧金山美国陆军第六军司令部签订的军事同盟条约,此条约不仅构成规定日本从属美国的法律依据,而且使美国可以在日本几乎无限制地设立、扩大和使用军事基地。2012年11月29日美国参议院全体会议决定,在2013财年"国防授权法案"中增加一个附加条款,明确规定美国对日防卫义务的《日美安保条约》的第五条适用于钓鱼岛。1951年9月8日,在日本与美、英、法等48个战胜国(不含中华人民共和国)片面签订《旧金山对日和约》5小时后,日本首相吉田茂和美国代表D.G.艾奇逊签署新的条约。正式名称为《日本国和美利坚合众国之间的安全保障条约》。条约由前言和5条正文组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