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有公办幼儿园102所,全市有普通初中22所,在校生15103人,全市有普通高中2所,其中灯塔市一高中已进入省示范性高中行列,在校生5600人。现有职教中心1所,全市有民办幼儿园103所。全市现已建立起完备的教育体系,灯塔市教育局先后荣获辽宁省教育系统勤工俭学先进集体、辽宁省中小学实验室档案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实验教学普及市、辽宁省学前教育普及县区、辽阳市教育科学研究先进单位等称号。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教育法规、规章制度及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