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建筑日照标准(residential building insolation standard),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功能与类型-居住建筑-〔住宅标准〕,为保证住宅室内的环境卫生质量,根据住宅建筑所处的气候区和城市规模,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有日照要求的住宅(以住宅外窗窗台面,即距室内楼地面0.9米高位置为起算点)获得满窗日照的最低时数。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是进行居住区规划时确定住宅间距的主要依据。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气候条件、生活习惯、卫生要求,结合国家的节地政策,制定了各自的日照标准。苏联规定,居住建筑夏季应有不少于4~5小时的日照,春秋季应有不少于1.5小时的日照。德国柏林建筑法则规定,居住建筑每年须有250天且每天有2小时的日照。美国公共卫生协会推荐,至少应有一半居住用房在冬至日中午有1~2小时的日照。中国幅员辽阔,南北纬度差大,气候条件相差悬殊,不能简单地采用统一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而是根据中国建筑气候区划,结合生活习惯、卫生要求,制定了适合各地区实际的住宅建筑日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