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primary stage of socialism ),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21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的整个历史阶段。理论形成马克思马克思曾最早提出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将包括两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实际上就是指以生产资料公有和按劳分配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主义社会。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针对俄国生产力落后的实际,进一步提出了“初级形式的社会主义”“发达的社会主义”“完全的社会主义”等概念。但是,这仍然是一般的构想,当时还缺乏足够的实践经验来作出科学的概括。经过多年对社会主义的艰苦探索,1981年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首次提出了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科学范畴,并作出了“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论断。这是根据中国的基本国情提出来的,是对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丰富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