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总体规划(master planning of civil airport),工学-人居环境科学. 建筑学-建筑功能与类型-〔交通物流建筑〕-旅客航站楼,对机场未来发展的统筹规划、综合部署,机场建设、管理及可持续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民用机场总体规划应遵循国家、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符合民航行业发展规划。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要对机场的发展定位、预测需求、周边状况、场地条件、空间布局等相关要素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适度超前、滚动发展”的原则,以功能分区为主、行政区划为辅,合理制定机场近、远期规划。通常机场总体规划的目标年为近期10年、远期30年。近期规划立足于指导近期建设,方案要安全高效、经济合理、可实施性强。远期规划立足于对未来发展的控制和引导,并留有一定的灵活性与弹性。根据机场发展定位、近远期航空业务量发展需求和运行要求等,合理制定机场总平面规划、空域及飞行程序规划和环境规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