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可供性(mineral resource availability),经济学-经济学-资源经济学-矿产资源经济学-矿产资源-矿产资源可供性,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下,根据矿山或矿床的地质、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出为社会提供的矿产资源的可供性。又称矿产资源可得性。“矿产资源可供性”最早在20世纪70年代由美国矿业局使用。是在一定技术经济条件下,根据实际测得矿床或矿山地质的(储量、品位、产状、埋深和地理、交通位置等)、技术的(采选冶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可回收产品及其回收率)、经济的(投资、生产成本、税收和市场价格等)指标,建立特定的可供性分析系统,采用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和评价系统,分析未来进行工业开发利用的经济性,计算出可为社会提供的矿产储量。在此基础上考虑其他影响因素,全面分析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供给能力。可供性分析的目的是,基于一个国家已形成的矿产储量、产能与产量,估计在未来某个时间节点的价格条件下,能经济可供的矿产储量、产能与产量,为国家经济发展计划和资源战略与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矿产资源可供性是一个动态的、综合的、系统的概念,随着边际条件的变化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