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收入保险(agricultural products revenue insurance),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财产保险-农业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因灾害事故导致农作物产量下降或者由于农作物价格偏离合同约定的价格而导致被保险人收入损失的保险。1996年,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计划引入了收入型保险,首先在小麦、玉米、大豆等品种中开展,随后逐渐扩展至稻米、高粱、菜籽油、向日葵等品种。目前农产品收入保险是美国农业保险的主流形式。在中国,2007年首单商业性农产品收入保险在北京和内蒙古出现,以大豆为保险标的。农产品收入保险是产量保险和价格保险的结合,为投保人提供了充分且合理的保障。这是由于:①农业生产者的总收入由产量和价格组成,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包括产量风险和价格风险。②农产品的总产量和价格一般呈负向关系,产量风险与价格风险可以进行一定的对冲,衡量被保险人的风险时最好将二者一同考虑。由于产量和价格不是相互独立的变量,所以为农产品收入保险定价时需要考虑这两个变量的相依关系。农产品收入保险是农业保险发展的高级形式,比单纯的农产品产量保险和农产品价格保险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