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责任保险(carrier liability insurance),经济学-经济学-保险学-商业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承保承运人由于自身过失,依据运输合同对承运对象出现的损害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2004年7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分别为旅客或者危险货物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2013年1月施行的中国《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为其客运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因此,承运人责任保险在一些领域为强制保险。较常见的承运人责任保险有旅客责任保险、承运货物责任保险、运送人员意外责任保险等。①旅客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在运送旅客的途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使旅客人身伤害或行李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这里的旅客是指购买了车票、机票的乘客或被保险人同意免费搭载的乘客,但不包括为完成被保险人的任务而免费搭载的人员,如乘务员。②承运货物责任保险。承保被保险人对所运货物的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航空货物责任保险和水陆货物责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