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济联合体(rural economic union),经济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经济〕-农村经济改革-农村经济联合体,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中国农村中由农民基于自愿互利原则联合组建的经济实体。突破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地域性集体经济组织结构,是在农村改革进程中新生的形式多样的联合经济组织。农村经济联合体既有农民个人之间的联合,也有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的联合,甚至产生农工商联合企业;既有同一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联合,也有跨越行政区域的联合;既有农业生产过程以及产前、产后等经营项目的联合,也有非农产业诸如工业、运输、贸易、建筑等领域的联合。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这些由政府引导或能人自发组建的经济联合体,适应农村生产力水平,满足了农民联合起来发展经济的现实需要,有利于将分散的资金、技术、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要素组合起来形成新的生产力。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以及家庭农场兴起的基础上,诸如合作社联合社、粮食产业联合体等更高形态的农村经济联合体也纷纷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