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比例价格规制(proportional price rule),经济学-经济学-规制经济学-行政性规制,以按比例调整的方案实施价格最优的方法。新规制经济学认为,最优线性定价可最低限度地降低固定费用给消费者带来的福利损失,或是提高低收入消费者的福利。在预算平衡和线性定价下,被规制价格使得收入和被规制企业的总成本相等。在两部定价(将价格分为固定费和从量费两部分的定价法)下,被规制企业激励方案的强度是由没有预算约束下的同样等式决定的,不同之处在于公共资金的影子成本被线性定价类型依从报酬的影子成本代替了,这种报酬的影子成本反映了趋向垄断价格的变动带来的边际无谓的损失,可通过消费者和企业分担成本上升的按比例调整的方案来实施最优。在成比例价格规制方案中,最有效率类型的企业较小成本的增加不会在价格增长中反映出来,并且该定价方式没有办法保证企业在给定的时期内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