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致因理论(accident causation theory),理学-心理学-工程心理学-工作负荷-人误,探讨事故发生、发展规律,研究事故始末过程,揭示事故本质的理论。研究目的是指导事故预防和防止同类事故重演。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安全工程师W.海因里希、英国心理学家J.瑞森。其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①早期阶段(20世纪初期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代表性理论有事故频发倾向论、事故遭遇倾向论、心理动力论等。其基本观点是操作人员工作中的注意力不集中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②发展阶段(20世纪30~70年代,尤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代表性理论有工业安全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流行病学”事故理论等。这些理论大都强调机械设备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③成熟阶段(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宇宙开发及核电站建设等大规模复杂项目出现的背景下,出现了强调系统安全的现代事故致因理论观点。这些观点强调应使用系统的观点和方法来研究事故的致因,认为事故的发生通常是许多人为差错和机械设备故障相互关联、共同作用的结果。事故致因理论存在单一归因的倾向。